破坏市政护栏隔离护栏是属于违法行为 不过还是有人以身试法
随着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上高县城区大部分主干道都安装了中央隔离护栏、市政护栏,同时在路口或者人流相对密集区域设置了斑马线,极大提高了车辆行驶和行人过马路的安全系数。然而,有些市民为图方便却选择翻越护栏走“捷径”,更有甚者私自将市政护栏、隔离护栏拆除,从形成的“洞口”横穿马路,完全不顾自身与他人的安危。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落地落实“三拼三促三提升”工作,将“施工图”转变为“实景图”,近日,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设施科组织工作人员对城区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对人为损坏情况、所存在的隐患问题详细记录整理形成台账,并联系维修公司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立即开展更新维修工作,有效排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我县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
上高交警提醒:市政护栏属于道路安全交通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拆除护栏,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